為辦理109學年度 中華民國地球物理學會 獎學金發放事宜,請欲申請之學生,於10月15日前備妥下列所需文件,送交本系辦公室,開會甄審。
金額:每名新台幣20,000元整。
申請資格:
- 本系大學部三、四年級學生。
- 前學年學業成績及格總平均成績在75分(含)(GPA 2.93)以上,地球物理相關學科最佳兩學科或四個學分以上之平均成績75分(含)(GPA 2.93)以上。
- 操行成績列入甲等者。
- 未領其他獎學金者。
- 參與地球物理相關之研究計畫者得優先考慮。
繳交證件:
- 申請書一份(請至本系系網頁下載)。
- 成績單及學生註冊證反面影本(限當學期蓋有註冊印章者)。
- 如有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證明文件,亦請一併提供。
中華民國109年9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