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日期: 109年4月7日至13日截止
- 申請資格:本校應屆畢業碩士班學生修業1學期以上且目前在學,學業平均成績排列名次在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,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本系招生委員會評定為成績優異,並經肄業或相關系(所)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者,得申請之。
- 請務必於109年4月13日前繳交下列資料至系辦公室廖子文先生,逾期不予受理:
-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- 碩士班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- 學者專家二封以上推薦書。
- 研究計畫書(包含:讀書計畫、進修計畫)。
- 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。
- 「口試」項目舉行日期: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