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肄業研究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
本系申請截止時間:105年1月18日
- 申請資格: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二或三學期者,學業平均成績排列名次在該碩士班全班(組)人數前三分之一以內,得申請之。
- 請務必於105年1月18日前繳交下列資料至系辦公室廖子文先生,逾期不予受理:
(一)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。
(二)大學部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(三)碩士班修業歷年成績表一份。
(四)學者專家二封以上推薦書。
(五)研究計畫書(包含:讀書計畫、進修計畫)。
(六)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。 - 「口試」項目舉行日期,另行通知。